黄贺乐
东南网7月3日报道(本网记者康金山)他是福清市港头镇草柄村的一个普通村民;他为了坚守“信义”二字,13岁就外出打工;他为了还清父亲欠下的债务,演绎了一段“父债子还”的诚信故事。他就是被评为第三届福建省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的福清“信义哥”--黄贺乐。
替父还债 无怨无悔
天有不测风云,28年前的一场大雨改变了他和家庭的命运。黄贺乐的父亲黄亦珠原本是在福州做农副产品生意,因为守信誉,乡亲们都愿意把钱借给他。然而,1986年夏天,黄亦珠从北方拉来几个车皮的大米,在半路上被一场暴雨淋湿了。由于大米后来发霉了,不能卖,这笔生意非但血本无归,而且还欠下了约6万元的债务。6万元钱,这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面对巨债,黄亦珠无力偿还,更没有脸面回乡面对当初借钱给自己做生意的乡亲们,于是他选择了远走他乡,把一切烦恼留给了家人。
“1993年,迫于家庭的压力,读完初中一年级的我选择了辍学打工,那一年我年仅13岁。”黄贺乐告诉记者,每当过年的时候看到大家都是一家团圆,有说有笑,吃着好吃的东西,我们就只能煮点粉干就着青菜,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背负着父亲经商欠下的债务和家庭生活的重担,他毅然踏上了打工的道路。四处漂泊的他努力地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还掉父亲的债务,让父亲体体面面地回家,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地做人。在这期间,他做过很多行业,曾经做过各种学徒工、服务员、搬运工,也曾尝试自主创业,在市场摆过摊,开过首饰加工店、小饭馆。
“在北京的时候我还记得我当时租住的是‘北漂’一族最便宜的地下室,那个床位每月200元,那个时候也真的是勒紧裤腰带,上班有的时候也舍不得坐公交车,想着能省就省点,经常走着去上班。”为了能够尽快还清债务,黄贺乐珍惜每一分劳动所得,省吃俭用,一有点积蓄就寄回家补贴家用和偿还债务。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他终于替父亲还清了所有的债务,他的诚意也感动了所有的乡亲。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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