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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广场舞签“文明公约” 划地盘定时间限分贝
http://wmf.fjsen.com 2014-07-01 09:59:4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签下“文明公约”后,西湖公园各群众团体各有“地盘”,和谐有序跳起来。

有管理有服务 限定最高55分贝

肖副主任说,最近的这次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主要是音响寄存、交钥匙、换衣场所、充电、喝水、车辆停放等,“园区西大门北侧、北大门内岗亭,刺桐阁南侧各设一所存放音响设备等物件的地方,并设置电池充电电源,和群体团体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后,交由团体日常使用,我们还将为广场舞爱好者们提供固定的停车区域,他们只要凭我们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停车可享半价。”

而针对前阶段有些广场舞爱好者们提出的跳舞时间太晚的情况,肖副主任说,根据实际情况,跳舞时间已由8:00—10:00,提前为7:30—9:30,“原来在西大门跳舞的团队也已经移进公园内,不影响西大门附近居民区。”

此外,为了控制各团队的音乐音量,管理处还请泉州环保局工作人员带噪音测试仪测量音量,并建立数据库和台账。每天,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会对园内音量进行监督,一旦音量过大,便给出警告。

“音响音量不得大于国家规定的55分贝,如有违反,经管理处告诫3次(含3次)后,将取消在公园举办广场舞活动的资格。”肖副主任说,平常活动团体一旦受到市民和游客正当投诉的,经调查属实的,公园管理处将要求他们及时整改,影响严重的,将取消在公园举办广场舞活动的资格。如果是借跳广场舞从事非法活动及扰乱园区秩序等行为,公园管理处还将报送公安机关及相关执法部门,同样取消在公园活动的资格。

而就日前市公园管理中心发出的文明公约联合倡议,肖副主任表示,这份公约与公园提出的文明公约是一脉相承的,“我们也已跟市公园管理中心签订了文明公约,我们将遵守公约。”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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