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公众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担负起应有的责任,积极主动地作为,而不是等到安全事件发生之后才后知后觉。】
湖南衡东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在多家媒体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之后,当地县委6月15日回应称,已经紧急成立了事件调查组,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对涉污企业迅速关停彻查,实施停电、拆除生产设备等关停措施,责成当地公安机关对涉嫌企业责任人依法调查。
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进展。尽管从程序上讲,当前还只是对相关涉事企业进行关停和调查,远未到公布调查结果并进行更多后续处理的时候。但据当地群众普遍反映,涉事企业是造成当地儿童血铅超标的“元凶”。涉事公司的粉尘、废水未进行有效处理,粉尘直接飘到居民家里,废水直接排放到湘江里。如今,当地政府根据群众的关切,依法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调查,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不过,这些亡羊补牢的种种举措,并不能轻易祛除300多名儿童血铅中毒给当事家庭和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心理伤痛。众所周知,铅是已知毒性极大、累积性极强的重金属之一。我国儿童血铅的健康标准是100微克/升,高于此值即为铅中毒。此次湖南衡东出现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高的达到322微克/升。如此大范围的中毒事件,容不得地方有关部门不再重视。而受害者多是正处于人生花季的少年儿童,不少人的命运或许将会从此发生转折,进入无法平复的人生梦魇。面对这样的结果,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可能不为之心痛。任何一个有责任担当的政府部门,不可能不为之做些什么。
放眼近些年来的污染事件可以发现,污染事件频发很大程度在于监管不到位,而监管不到位的背后根本在于理念的缺失,即对环境保护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远未真正重视。“生态文明”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的组成部分,已经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不过,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那里,仍然只是喊在嘴上,并未进入他们的脑海和心里,更甭提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在台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讲得天花乱坠;但在现实里,考虑得更多的还是税收、政绩,加强污染治理、重视企业污染监管自是另一番样子。面对河流污染,出自官员之口的“红豆水”之类的辩解,正是这种观念和态度的极端体现。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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