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各领域、全覆盖的社会征信系统建设,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一方面,中央文明办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将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分子告知于众,使之成为“过街老鼠”。另一方面,将推动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食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形成扶正祛邪、抑恶扬善的社会环境。(中国文明网)
民以食为天,对于中国人来说尤其如此。伴随着舌尖上的中国的热播,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也渐渐凸显出来。而如何捍卫食品安全,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在中国,关于食品安全话题的事件总是层出不穷,所以,捍卫食品安全,建立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其实正当时,能够将食品安全的问题再次提及并落实到底。在食品安全企业“红黑名单”的建立初衷上不难发现这是从道德上对于食品安全进行约束的结果,而除此之外,更是需要法治的完善,将食品安全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中来,两手都要抓且两手都要硬。只有如此,食品安全才能成为现实。
建立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可以形成有效的道德惩戒机制。对于食品安全来说,建立“红黑名单”的第一个效应就是形成道德惩戒机制,对于企业来说,其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法治的规范,更是需要道德的约束,在道德约束的平台上,每个食品安全企业都应该将自己的生产和经营纳入到道德体系中。尤其是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危,更是不容忽视。所以,对于食品安全企业来说,建立“红黑名单”其实就是一种警示,时刻警惕着自己不能上“黑名单”,如此可以安全生产。
建立食品企业“红黑名单”能够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在食品安全的监督机制中,社会舆论的监督不容缺失,而如何才能有效构建社会舆论的监督体系,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对于食品安全来说,建立“红黑名单”就是一次有益的尝试,社会舆论的监督体系和氛围就是一个巨大的效应圈。一旦这个“红黑名单”建立之后的话,人们就可以知道哪些企业是不文明的企业,哪些企业是文明的企业。如此以来,就可以有的放矢,监督那些不文明企业。
建立食品企业“红黑名单”更是一种全程透明化的约束体系。约束机制更是需要透明化运作,对于食品安全企业来说,更是应该如此。在这样的过程中,建立“红黑名单”就是一次全程透明化的约束体系。因为建立“红黑名单”,能够将整个企业的形象展示在外界,人们能够看到,群众也能够看到,如此以来,如此透明化的手段就能够对于其形成一种无形的约束。(费正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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