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5月4日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扩大了见义勇为行为主体和行为方式,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进一步给予提高和加强,其中最高抚恤奖金为100万元。(5月4日《珠海特区报》报道)
虽然当下的社会处在复杂艰难的转型期,我们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呵护、敬仰和崇拜,始终都非常浓郁和饱满。毕竟,见义勇为者用自己的勇敢、坚强和壮举,推动了时代发展,让正能量推陈出新,焕发出朝气蓬勃的崭新价值。
可留心这些道德英雄当下的生存现状,却总会让人唏嘘长叹:或落入灾难,或终生残疾,或付出生命,或家人求援处处碰壁,无人问津,英雄“流血又流泪”,受尽冷眼,让整个社会对精神正义的坚守和崇拜,发生了怀疑和动摇,影响了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
珠海进行一系列的行政兜底、优待和重奖,甚至拿出最高100万元的重奖,分别从工伤保险、劳动岗位、养老保险、就业援助、生活救助、烈士家属优抚、住房保障等各方面提供保障和救助,将见义勇为者放到了值得敬仰的精神高台上,值得嘉许。政府千方百计解除道德英雄的后顾之忧,助人为乐者的疾病之虞、社会冷眼和情感歧视得到了消解,“不敢当英雄”的负面心理得到了释放,“敢为的勇气”、孤胆性情和浩然正气,就能挺身而出,推陈出新。
政府就该带头拥戴英雄、敬畏英雄,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作为“头羊”的政府行动起来了,努力向上,向善,向美,让“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公共职能得到充分延伸,就是对慷慨精神、道德壮举的最好的支持、激励和鼓舞。政府成为良性精神的积极倡导者,成为英雄性格的鼓掌者,这才是对英雄壮举的最隆重的敬意,对慷慨精神的最华彩的颂歌。
其实,助人为乐的道德楷模就是当之无愧的“道德英雄”、“道德功臣”,我们能对企业精英和功臣,进行重奖,也应该为这些道德功臣进行重奖。重奖经济功臣是为了发展经济,重奖道德功臣则是为了净化社会空气,提升扶贫济弱、相互守望的公共品质、精神正气。这种“精神利润”同样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构成,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
人们担心此举会让道德英雄产生“拜金主义倾向”,多虑了,危难时刻的壮举,多是潜意识的自然释放,就是想“多想”,却没有时间间隙,又怎么会动辄“拜金”呢?就算是具有拜金倾向,因为这种壮举震撼了人们的思维,开阔了人们的视界,提升了公共品质,积蓄了精神正气,那也是值得奖励的。有本事,你也去当当助人者。更多人为救领奖而去救人,也是宝贵的“拜德主义”,求之不得呢?
一个“德”的社会真正实现,必须在德与利之间寻找到一种平衡,应该让求德求善的人,获得实实在在的社会奖励。至少,不能让道德高尚者吃亏。否则,因“德”而失,因“徳”而败,谁还愿意成为“明明德” 的追随者呢?我们有理由相信,当道德英雄不断出现,前赴后继,不仅给普通人树立了学习的楷模,而且还能给美德践行者带来良好的发展契机。让道德英雄和美好精神融入心灵和社会胸腔,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宋风)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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