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池莉在12日公益讲座中说,有次她在一条8车道的马路上“闯红灯”,几个大学生在她背后议论:“一点素质都冇得。”池莉并不生气,但她感到悲哀,“这些大学生知道不闯红灯,这是对的;但是他们可能从来没想到,道路和交通灯的设计极其不合理,如果我不提前过去的话我就被撞死了,因为只有9秒”。(本报昨日报道)
我算一个驾车生手,趁着急于熟悉交规的心理,上个月想报名参加“寻找武汉‘零违法’司机”活动。“零违法”时间最长将获得5000元大奖,其他的也将根据时间长短设置不同的大奖。由于驾技太水,最终不敢报名,转头去恶补《驾车经验60条》的帖子,看到几起“为了安全,宁可违规”的现身说法,我想通了——“零违法”司机不当也罢。
帖主说:“有一次驾车,后面跟着大货车,当到达路口时,已亮红灯,如果紧急刹车,肯定被追尾,恰巧我在后视镜里看到大货车猛闪灯,情况不妙,我急忙挂挡,选择闯红灯,一下子窜到路边,大货车拖着长长的刹车线停到了我原来的位置,幸亏我逃跑了,否则就被挤成了相片。”还有,如“在复杂路段,喇叭多按几次,宁愿被骂或者小罚,我也不想撞到人。” 在这,我明白了焦裕禄的一句话,“犯点错误也值得。”
如果不顾自己的实际水平,也不管客观情况怎样,去争取“零违法”,不是自己玩没了,就会伤及别人。推而广之,对生活中诸多“归零”口号,都要保持清醒。什么“零距离”、“零风险”、“零团费”、“零招待”、“零容忍”等。实践表明,很多“挂零”指标,效果并没有“0”那般圆满。相反,适度“破零”,可能更真实、更合理。
在通行的社会规则面前,每个人应该首先考虑遵守。但在一般违规与生命安全面前,作家池莉选择后者,这是合理的价值选择。而有素质的人,还应该思考规则遵守的成本与合理性,如果冲击了更重要价值,除了当事人要作出正确选择,更要考虑调整规则乃至法律,这就是作家池莉与旁观大学生素质的差别。
当然,这个责任最应该由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来担当,当你要求司机“零违法”时,你更要尽量保证交规的合理性与人性化,更要营造好行车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4-03-24福州:1岁女童发高烧病情紧急 好心的哥闯红灯送医
- 2014-03-10同安车辆频繁闯红灯 和过马路的小学生“抢道”
- 2014-02-27永记“红灯停、绿灯行”
- 2014-01-23直击厦门"中国式过马路"乱象:绿灯不行红灯偏闯
- 2014-01-09莆田两辆轿车路口相撞 但两司机都否认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