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办法 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为了打破志愿服务的临时性和零碎化,今年3月,思明区出台了《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义工注册管理的细则,同时实行了义工试用制度。
协会设立义工数据库,对每一位义工的个人信息进行分类登记,义工们可以根据特长和爱好自行申报岗位。
在曾厝垵社区义工服务点,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导游班的阮宏伟和他的同学们就成了义务导游,为游客们提供着各种服务。“我们是学导游的,曾厝垵游客多,我们可以在义工服务点,把所学的知识用上,做公益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
办法中还规定,新加入的义工半年内必须服务12小时以上,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才能获得协会的注册认证。而三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任何一次志愿服务工作的,视为自动退出。下一步,思明区将依托中国志愿者网和东南网《思明城市义工》志愿服务专题网站双平台,发布活动信息,义工网上注册报名,志愿组织核实认定,不断推广志愿者网络注册、招募制度。
志愿者服务社会,社会回馈志愿者。办法中还规定,当注册义工年暮、患病和有困难时,可以优先享受相应的志愿服务,义工们相当于为自己在“爱心银行”里办了“储蓄”服务,这实质上也是对志愿服务的一种精神嘉许或社会礼遇。
“把对志愿者的回报制度化固定下来,这是跟国际接轨的先进做法,有助于维系并激励更多人加入义工队伍。”思明区委文明办主任王一青表示。
除了日常的荣誉评定、表彰奖励外,思明区还建立起了义工们的星级、培训制度。在义工数据库中,将服务时数(或突出贡献)、相应成长技能课程、帮带质量三项综合统计与星级义工评定实现挂钩。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小时以上的,为“一星级义工”,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小时以上的,为“二星级义工”,以此类推。目前,协会的星级义工已经达到60人。
深入社区 发动更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
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现在,“周末做义工”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厦门人参与其中的生活方式,而这正是厦门市思明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的一个缩影。
早在2008年,思明区就率先全市成立了志愿者联合会,志愿者人数达9.56万人;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覆盖96个社区,组建起176支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逐渐形成了志愿服务功能与区域统分结合的组织格局。志愿者们立足在社区,从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做起,不断培育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构建起了新型的城市人际关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社区是社会的基础,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单元。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爱,是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最基础的情感元素。去年1月,思明区启动了以“邻里守望,情暖厦门”为主题的“身边好邻居”行动,之后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思明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志愿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搭建起了志愿力量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桥梁纽带。
出租车司机和老人结对子,接送老人看病、观光游览风景;学生、文明单位、党员们和社区里的孤寡老人结成对子,走进老人家里,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为老人清洁卫生……根据实施意见,为了发动社会各类成员参与到社区共建,思明区采取项目运作、菜单运作、灵活运作等模式,引导学生、文明单位、在职党员、团员、义工等各类志愿服务力量服务社区。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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