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诚信建设平台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要闻 > 正文
福建省民政厅:年内将出新规 管理“小产权墓”
http://wmf.fjsen.com 2014-04-06 14:38:23 来源:海峡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部门:针对出现的问题规范农村公墓

省民政厅相关人士昨日表示,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非法审批建设公益性公墓、违规出售变相经营及非法转让墓葬用地,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为制止违规建设和经营公益性公墓现象,我省2012年3月起暂停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

该人士还说,对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向村民以外其他人员提供墓地或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此外,我省还将针对出现的问题,年内制定出台农村公墓建设管理的相关办法,使之更好地按照法制轨道来运营。

定期抽查“活人墓”发现违规将拆除

在昨日的采访中,多位销售人员表示,购买墓地只要凭购买人身份证即可,“手续很简单。”这也为“活人墓”的出现提供了可能,甚至还有一些人将购买墓地作为投资项目,加剧了墓地资源的紧张,推高价格。

“只要身份证,然后全额付费即可。”一陵园销售员小李向记者推销说,买了如果没有用上,转手也可以赚钱,“前几天我的一个老客户,转手卖了一块墓地,赚了1万多。”

对于“活人墓”,省民政厅相关人士表示,依据我省殡葬法规,骨灰安葬在经营性公墓的,需凭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购置墓穴,禁止为尚未死亡的人员购置墓穴,但为死者的健在配偶留作合葬的寿穴除外。

据介绍,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本着人性化的理念,我省允许特殊人群生前购买墓地。这里的特殊人群主要是高龄老人与危重病人,“为特殊人群购买的墓地,严格落实实名制,禁止将墓地提供给他人使用。”

该人士说,各级民政部门会定期组织抽查,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会对陵园进行严肃处理。记者了解到,2013年我省就平毁“活人墓”211座,一旦查实,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予以拆除。

(海峡都市报记者练仁福包华文/图)

首页 上一页 [1] [2] 显示全文

责任编辑:陈颖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