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献:别样延续逝者的生命
循序渐进地推广:
让捐献成为一种习惯
今年恩泽园器官捐献的墓碑上多了一个叫杨秀珍的名字,她是厦门市红十字会资深志愿者黄丽华的好友。
早在2007年,黄丽华就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提起为何想捐献器官,黄丽华说:“原本我是想海葬,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但是,知道可以捐献器官后我就改了主意,能够用自己的遗体帮助别人活下来,这不是更有意义吗?”
在黄丽华的影响带动下,她有6名朋友加入了捐献队伍,杨秀珍就是其中一名。“秀珍和我都认为,生命短暂,过好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太追求形式。”6年的志愿生涯,黄丽华见证了厦门登记遗体与器官捐献者的队伍,从最初的无人问津、寥寥无几逐渐发展到有人提及并跃跃欲试。她认为,这与厦门市红十字会在其中的推动作用不无关系。
近年来,厦门市红十字会利用户外公益宣传栏,制作几十幅户外广告宣传人体器官捐献法规、政策;编印《厦门市遗体(器官)捐献指南》折叠小册,向市民简要介绍遗体捐献、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法律依据、常见问题、登记机构、缅怀纪念等事宜;举办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培训班,向捐献登记志愿者传授卫生急救常识,请省里的专家介绍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现状、捐献流程和待捐知识;“5·8”红十字日期间,在公共场所举办广场文化活动,开展宣传工作……
在这些努力下,2012年,厦门实现遗体捐献10人,捐献眼角膜10人;2013年,实现捐献遗体19人,捐献眼角膜15人,捐献器官6人。
作为推动者之一,苏甦感慨地说:“虽然因为传统观念、死亡标准等原因,遗体、器官捐献的推动还有不少的阻力,但我们仍然要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做足,然后循序渐进地在全社会推广,让人体器官捐献成为一种自愿自觉的行为和习惯。”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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