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1日讯(通讯员 王冰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前公布2013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石狮市名列其中,成为福建省首批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之一。
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围绕“全域城市化”的发展方向,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为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通过完善管理体制,构建保障机制,推进工程建设,完善考评制度,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走向优质均衡。在保障均衡发展机制上,坚持政府统筹,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以市为主、三级投入、社会支持、侨资捐助”的多元化筹资机制,严格按照“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着力建立公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本级教育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个百分点,充分实现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为义务教育优先、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在提升均衡发展水平上,注重教育公平,实行“阳光招生”,落实“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政策,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为97.29%,市区辍学率为0.52%,农村辍学率为0.62%;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99%,辍学率为零;6至14周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9.24%;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达到50%。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就近就读公办中小学,保证在校期间享有本地生的同等待遇;关注特殊群体,把特殊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落实。在优化均衡发展资源上,石狮市均衡师资配置,以稳步提高教师待遇为重点,以优化编制配置、职称评聘和强化激励为导向,促进教师向农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加强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待遇。在促进均衡发展提质上,加强课程改革,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德育实效。这一系列的措施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2年,石狮市率先通过福建省教育强市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的验收,昂首迈进泉州乃至福建省教育先进县(市)的行列。 (石狮市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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