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条主线。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道德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公益宣传和文化熏陶,以“发现最美厦门人,宣传最美厦门人,争做最美厦门人”为重点,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二是积极树立好人好报鲜明导向。大力弘扬当代中国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体现的仁、义、诚、敬、孝等优秀品质,开展基层巡讲、巡演活动,承办好全国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落实省文明委《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褒扬激励机制。三是积极拓展道德讲堂活动。不断巩固扩大道德讲堂活动成果。创新道德讲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道德讲堂活动进社区,进一步扩大道德讲堂活动的覆盖率。办好道德讲堂总堂。积极探索结婚典礼、成人典礼、老人寿诞进讲堂,用仪式化的方法引人修身养性。
深化两项活动。一是深化“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大力宣传中国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户外广告等进行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展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随处可见、随耳可听,家喻户晓、入心入脑。开展文明旅游行动。落实旅游行业管理责任,强化旅行社行前培训、导游(领队)适时提醒提示意识。严格景区管理,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探索建立将文明旅游纳入行业标准和企业、个人信用评价内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行动”、“文明交通志愿行动”、“文明交通素质提升行动”、“文明交通整治行动”等。落实文明单位、公交公司、出租车运营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制约机制。开展文明节俭行动。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节俭惜福、厉行节约,进一步做好“文明餐桌”的普及宣传,落实好节约行动、控烟行动和酒后禁驾行动。 开展文明传播行动。加强厦门文明网平台建设,精心策划专题,利用文明厦门微博、微信等形式,引导群众参与文明创建。抓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引导传播网上正能量。二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台。针对不同群体,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等评选表彰活动,共推文明创建的常态化。创新管理。落实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下大力推动“五个一”(即一堂、一队、一桌、一牌、一传播)工作的落实,做好全国、省级文明单位年度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优质服务、便民利民”等活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拓展成果。持续推进城乡精神文明一体化。加强村容村貌、乡风文明建设。深化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集市创建。开展机关(企业)村共建、校村共建、军(警)民共建等活动。开展好儿媳、好公婆、好邻居、好妯娌评选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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