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10日讯(通讯员 林平山)2014年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评之年,泉港区提出“以总评为契机,深化三大创建,着眼两个加强”工作要求,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1)深化文明城市(区)创建。把迎接省级文明城区和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作为2014年度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测评迎检工作。充分发挥区创城指挥部各职能组的领导作用,按照“对接国标、服务总评”的要求,夯实“三个基础”(即基础台账、主题活动和场馆建设),完善“四项机制”(即工作例会机制、反馈汇报机制、督查点评机制和工作兑现机制),突出“五个重点”(即公共环境整治、公共秩序整治、志愿服务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氛围营造),开展文明城市(区)创建“半年大会战”,推动创城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力争高分通过全国、全省文明城市(区)总评。
(2)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深化“厅堂悬挂家训”活动,开展家训诵读、展播、悬挂和书法征集活动,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培育优良家风。探索建立孝道“红黑榜”,把“孝”作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户评选的前提条件,大兴孝老敬老之风。持续开展文明村(居)、乡风文明“五小”、三堂建学堂等特色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完善“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工作机制,动员各级文明单位与行政村(社区)结对共建,改善农村文化设施,提供资金或技术支持,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3)深化文明单位创建。认真贯彻实施《泉港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文明单位常态创建与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道德建设、文明传播、文化体育、优质服务、美化环境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新一届(2012-2014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推荐工作,力争新一届国家级和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质量提升,数量拓展。组织开展2011-2013年度市区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届中复查工作。围绕文明行业创建体系,重点抓好窗口建设,强化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措施,适时举办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现场交流活动。
(4)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区文明委成员,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考评和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考评,对各文明委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健全完善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机制,积极参加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训班。
(5)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开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重点围绕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建设海西绿色石化港口新城等主题,组织开展系列调研活动。加强文明信息报道工作,建立“文明单位通讯员QQ群”,畅通信息来源渠道,争取更多的信息在中国文明网、省文明风网、泉州文明网及《福建精神文明建设》、《志愿福建》、《泉州文明信息》、《未成年人工作简讯》刊出。(泉州市泉港区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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