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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将获四种形式奖励 如何进行申请和确认
http://wmf.fjsen.com 2014-03-07 09:50  陈祥木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李永木

□早报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杨晓民 庄斯斯 文/图

今日起,为充分展示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更多的人积极、主动投身到见义勇为事业中去,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在各种突发灾难、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救人于危难时刻,东南早报、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联合开展以“见义勇为弘扬正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据介绍,截至去年年底,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16年来,先后涌现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共686人。这些勇士中,8人受中央表彰,111人受省级以上表彰,330人受市级以上表彰;46人英勇牺牲,其中13人被追授为见义勇为烈士。为了表彰、奖励勇士们的见义勇为行为,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奖励、优抚政策。

为了帮助广大市民全面了解这些政策及见义勇为的相关情况,记者昨日专门采访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李永木会长。

见义勇为的申请和确认

记者: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李永木:可以说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每一步都倾注着各级领导的厚爱和关注。协会成立筹备阶段,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就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出发,考虑到泉州市缺乏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机制,不能很好地调动广大群众见义勇为、维护治安的积极性,也无法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牺牲或负伤致残后所带来的种种困难,为此将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设在市公安局。1997年12月,经市民政局批复,正式成立泉州市社会治安协会;2000年12月,更名为“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2014年1月,为了适应形势发展,变更为“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

记者:什么是“见义勇为”?

李永木: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这里“见义勇为”的主体是公民(对未成年公民不提倡、不要求、不鼓励),前提是“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

记者:见义勇为确认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李永木:见义勇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确认见义勇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见义勇为确认的调查取证工作。

记者:见义勇为申请确认的时效和程序有哪些规定?

李永木:《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举荐、行为人及其近亲属申请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由县级公安机关确认。申请人对见义勇为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由谁负责?

李永木: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日常事务由公安机关办理。省、市、县(市、区)依法设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工作协会,应当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卓志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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