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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亦需项目化
http://wmf.fjsen.com 2014-02-27 15:19  汪传明 来源:宣城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市委一位领导来我区调研文明创建工作时指出,文明创建工作也需要项目化,只有项目化才好调度、才好衡量、才好考核。笔者闻之,深以为然。

众所周知,文明创建的内容包罗万象,既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又包括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同时,文明创建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任务庞大、涉及面广,工作千头万绪。既有工程项目建设、市容市貌改观的量化标准,又有人文素质提升、幸福指数提升的定性标准。

对于量化标准,一般比较容易操作,方便掌握时序进度;而对于定性标准,则修饰如枝蔓,语焉且不详,如果不将之项目化,极易“大而化之”、最终“不了了之”。诚然,改造一个旱厕或修建一座垃圾中转站是一个项目,环卫工人参与背街后巷和门前“三包”管理也是一个项目。项目也不仅仅是花

一笔钱做成一个工程,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也能列为项目。由此可见,项目化即精细化、具体化、责任化,文明创建无论是量化考核,还是定性考核,大多都能列成若干个明细项目,都能通过项目化的方式、手段进行操作与处理,如此势必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时下各地都在大力倡导“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表”,提高工作效能。而“挂图作战”离不开项目化。只有项目化,才有具体任务、具体时限、牵头负责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推进节点,只有项目化才好调度、衡量和考核,也只有项目化,才能对“是谁干”、“干什么”、“怎么干”了然于胸,对干得好与坏、优和劣做到赏罚分明,避免扯皮、推诿现象发生,实现“放权施为”与“惰政问责”的统一,从而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文明创建工作需要项目化,其他工作亦概莫如此。(汪传明)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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