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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正能量是媒体人的第一责任
http://wmf.fjsen.com 2014-02-27 15:09  陈云发 来源:上海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广东省和东莞市依据央视记者的调查在东莞打响了扫黄战役,一批涉黄的违法犯罪人员被查,包括当地在内的海内外群众拍手称快,坚决拥护和支持广东省、东莞市政府的举措。

但是,在公众和绝大多数媒体叫好声中,人们却惊讶地听到了几声“杂音”,某些媒体人竟然撰文呼喊东莞“挺住”、“不哭”、“加油”的口号,还胡编了“东莞八小时迁徙图”(寓指“黄流”);一些兼营生意的网站,乘机推出高价“东莞小姐裸聊”节目,还在网上以东莞“漏网小姐”名义开出百万招嫖噱头,与政府及公众大唱反调,并希冀趁火打劫。看来,东莞扫黄后极少数媒体溢出的这些“负能量”,确实不是一件小事,这些“负能量”搞混了是非,对部分青少年思想认识为害尤大,活画出当前某些媒体人社会责任担当的缺失。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告诫媒体要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变革中宣传、释放正能量,用正确的思想去教育人民,造就健康的輿论氛围。什么是当前的正能量?就是十八大确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的原则,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就是大家都确认的社会公序美德,等等。媒体的正能量释放不是孤立的,最终要在媒体人的身上体现出来,有什么样的媒体人,就有什么样的媒体。为什么少数媒体人会在东莞扫黄的是非中迷失?我想,其中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法制观念淡漠,把浊统当正流,把污秽当鲜花,在方向感上迷失了。某些媒体业者崇尚拜金主义,只认结果,不问手段,平时法制观念丢诸脑后,他们忘记了,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现行法制秩序是禁止黄赌毒之类的污秽存在的,个别地区、个别角落阴暗浊流短期冒头,不代表它取得了“合法”的权利,是终究要被法制的铁帚扫荡的,媒体人的天责,首先要站在维护、宣传社会主义法制这一边,不能与法律、法制秩序对着干。东莞扫黄,稍有良知者都能明辨是非,有知识的媒体业者岂会不懂?主要是他们迷信“繁荣娼盛”,迷信黄色产业的“能量”,才会把社会法制的基本良知丢到恼后。

二是习惯性唱反调使然。喊出“东莞挺住”的媒体从业者,本身并不一定曾去东莞“涉黄”过,也不一定与东莞涉黄场所染,更多的是一种出风头、一种与政府唱反调的“习惯”性使然。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个别地方行政中出现失误或负面影响,有的媒体人为了吸引公众眼球,经常与政府的部署、行动唱反调,政府做得稍不到位,他们放大问题进行狂炒;政府做得对的,他们也要鸡蛋里挑骨头,总想找出点毛病。当然,政府有缺点、有问题可以在一定场合、一定范围、以合适的方式进批评、反映,但是,政府做对了、做好了、是为人民服务、维护和加强社会法制秩序,作为媒体人,就应该坚决支持政府,大力宣传正能量,配合政府行动树立社会正气,而那种为“唱反调”而站到污泥浊水一边、为破坏社会法制的行为打气鼓劲,则就大错特错!

三是唯利是图,利欲熏心,这主要是一些本质是商人的“媒体人”,他们人在媒体(网站),依然在商言商,赚钞票是第一要务,至于社会责任,则对不起,丢了;或者根本就没进脑子。当然他们又是嗅觉、视觉特别灵敏的人,稍有风吹草动,不论正面负面社会动向中,即能“捕获商机”。像这次东莞扫黄,在公众谴责涉黄单位和人员、欢呼支持政府行动之际,极少数网站竟认为商机“天降”,借虚拟的东莞“漏网小姐”做文章,希图大赚一笔,这样的传媒,已经成为社会祸害,从业者岂可不警惕和自律?我们要牢记,宣传正能量,永远是媒体人的第一责任。(陈云发)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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