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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让不诚信者付出沉重代价
http://wmf.fjsen.com 2014-02-27 13:33  雪峰 来源:嘉兴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16日下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在北京举行“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相信会面会对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维护法律权威,营造“褒扬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诚信主要靠社会伦理道德来维系。违反诚信的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除了受舆论谴责,几乎不会有任何其他损失。在缺乏合理的失信惩戒机制的前提下,仅仅依靠人情、道德、伦理等,有时并不能构成对失信者的有力约束,不能帮助守信者维护正当权益。要知道,道德舆论上的谴责,固然可能会在短时间会让失信者有所收敛,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一些人往往好了伤疤忘了疼。因而,道德舆论上的谴责对于失信者而言治标而不治本。由此看来,加强诚信建设就须让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

据悉,发达国家对不诚信者的处罚严厉,其措施包括民事赔偿、没收财产、冻结银行账户直至刑事处罚。相较而言,中国对失信企业的处罚显得软绵无力。值得关注的是,发布会上,工商总局表示将吊销失信企业营销执照,形成“黑名单库”,对负个人责任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任职限制。国资委表示将严格执行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规定。而银监会则将出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具体措施。可以预见,这些惩戒措施一旦真正落实,将让失信行为无论大小都付出相应成本,无论企业还是个人,有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惩罚,并在一定程度上让他们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因而,必定会大大促使不诚信者自觉守诚信,维护社会稳定。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要。我们相信,随着各类惩戒制度的出台,社会上不诚信、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会越来越少,甚至消声觅迹。(雪峰)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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