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强不强,归根到底要看文化创造的活力强不强。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这充分强调了文化创造活力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背景出发,进一步理清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的基本源流和现实路径,最大限度地解放和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
一、来源于正确价值观的引领
价值观是文化的灵魂,在整个文化中居于统摄和支配地位,决定了文化的性质和方向。古今中外,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核心都是鲜明的价值观。文化的影响力,首先是价值观的影响力;文化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就是凝结于其中的价值观的力量。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文化具有与生俱来的价值论意义。增强文化的创造活力,最根本的,就是要赋予文化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并且坚持用这种正确的价值观引领社会的前进。
社会主义文化在当今世界是一种先进的文化形态,在价值观层面必须也是无比正确、无比先进的。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引导人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三个倡导”,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了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价值准则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探索的最新成果。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文化发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共同价值追求,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在具体实践中,要注重发挥文化的功能和优势,一切文化产品、一切文化服务、一切文化活动、一切文化阵地都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丰富文化的内在价值内涵,增强文化的外在价值张力,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改造社会。
责任编辑:金婷 |
- 2009-07-15文化创造拒绝“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