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近一月,榕部分旅行社团费上涨,“自费项目”却未减少,一些原本包含在团费中的交通费餐费,也变成“游客自理”
东南网10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购物和自费项目均被“封杀”,福州团队游报价应声上涨,目前,不少旅游线路报价同比涨千元左右。
昨日,记者从福州旅游市场了解到,由于害怕被处罚,各旅行社虽未安排购物景点,但自费项目却不少,部分旅游线路的自费项目,加起来得多花近千元。旅行社为了拉低团费价格,本应包含在团费中的交通费、餐费等,也有部分变成了“游客自理”。此外,取消了购物景点,却没有安排其他项目,变成了“自由活动”,游客抱怨“行程注水”。
对此,市民表示,不参加自费项目,就意味着旅游品质打折,想要玩得好,还是得多掏“银子”。有网友抱怨:“强迫购物没了,但这部分消费却被转嫁到了上涨的团费和自费、自理项目上,游客的钱还是没省下来。”
现象“自费项目”都参加得多花近千元
10月1日,我国《旅游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除游客主动要求,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然而,记者发现,目前福州不少旅行社的旅游线路中,虽然购物景点没了,但安排的自费项目却依旧不少。
以报价5200元的“哈尔滨、海拉尔、呼伦贝尔大草原、室韦、满洲里纯玩双飞双卧六日游”为例,行程中的自费项目有:游览黑龙江地标建筑龙塔120元;草原骑马100元/圈;乘船游览中俄界河美景80元;游内蒙古第一大湖呼伦湖60元;篝火1200元/堆;草原敬酒献哈达20元/人;烤全羊2180元/只等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自费项目全参加,得多花近千元。虽然旅行社表示自费项目并未强制,如果都不参加,旅游品质无疑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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