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下基层调研要“一竿子插到底”
作风问题,既是思想问题,也是制度安排问题。“四风”问题由来已久,怎样在治标的同时还能治本,杜绝其死灰复燃?如何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关键看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带什么样的头,怎么样带头。“四项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都是针对省级领导和省级机构的,突出了领导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有关负责人介绍。
这次的文件,不仅明确规定省级领导每年要用1个月以上的时间到基层或下级单位调研,而且特别强调要多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进行一些随机性调研,“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性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
听汇报“成绩很好”,看展板“信心倍增”,宏观数字掩盖微观问题,“平均数”代替“大多数”,了解不到基层真实情况,听不到群众真心话。针对此类现象,四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重在为民解忧。这次文件规定,省级领导应结合单位职责和分管领域的工作,每年至少两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而且特别强调,要深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一线、生产一线以及困难矛盾比较多、工作难度比较大的地方和单位现场办公、排忧解难。
下基层办公,要有啃“硬骨头”的精神。这次文件规定省级领导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现场办公的重要内容,每年抓住一些重点事项,深入现场一线,面对面商议解决措施。“对于超出职责范围、无法当场解决的,应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后,提出办理方案,并限时予以解决。”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针对具体“小问题”制定“硬约束”
四项制度一大亮点是注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注重务实管用。“有些所涉内容,中央有过要求,我省此前有过规定,这次都结合最新情况补充完善,注重可操作性,尽量细化,尽量量化。”有关负责人说。
比如,关于下基层联系群众,这次文件要求每位省级领导分别确定分布在不同设区的市的1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作为挂钩帮扶点。同时,分别明确3-5个省直单位作为挂钩帮扶协助单位。另外,每半年至少1次到帮扶点中蹲点调研。
再比如,《省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在仅1300余字的全文里,用尽量少的文字体现尽量多的信息,使制度规定更加务实管用,更加贴近实际。为推动领导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提供了制度保障。文件还进一步细化规定,各地各部门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一般不邀请省领导(含老同志)出席,省级领导干部一般情况下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等“五个不”,等等。
近年来,我省在严格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明显成效。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针对群众对少数公职人员出访期间发生铺张浪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反映较多,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回应群众关切,这次文件从省级领导做起,对省级领导出国执行公务做出最高限量规定。如,原则上各地区各部门正职和政府序列省部级人员每年出国不超过1次,不再安排考察性出访等,严格了因公出国管理,将节约经费、时间,提高出国的成效和质量,推动作风转变。
四项制度正是通过对一个个具体的“小问题”制定“硬约束”,来切实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进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打牢执政基础的大问题。
决不允许下乡浮在面上
“四下基层”新规再拓展再深化
“四项制度还有一个亮点就是体现福建特色。”有关负责人说,四项制度在突出弘扬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传统做法的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的新要求,进行拓展深化,丰富发展,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四下基层”根本的要求是改进作风、为民办实事。在到基层接访群众方面,《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明确要求,省级领导每年到基层接访群众1-2次,其中至少1次是到矛盾纠纷比较多的县(市、区)、乡(镇)、村(社区)或扶贫开发和水土流失治理重点挂钩县开展接访,等等。
“省级领导接访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开门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必要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展联合接访。”该制度明确规定,接访中,凡情况清楚、应予解决的事项,应马上就办;对于涉及政策性事项、超出职责权限范围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提请省委、省政府研究解决。办理结果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信访对象反馈。
“四下基层”是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必修课和基本功。该制度对“四下基层”做了创新、细化,推动省级领导要带着责任、带着任务、带着措施办法到基层去,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解决好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推动省级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