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创建〕
我省“四促”测评体系落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中央文明办下发2013年版《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后,我省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袁荣祥对认真学习两个体系,做好迎检测评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努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知崇礼卑”促提升。认真按照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提出的“兴于懂、成于一”要求,省委文明办编辑全国文明办培训班材料,下发全省组织学习。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大家反映今年的文明创建工作明确以“中国梦”为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新部署,体现了人民群众新期待,体现了精神文明创建新创造,特别是学雷锋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巩固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文明餐桌、“我们的节日”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思路新、措施实、针对性强。全省文明创建系统通过对体系的学习研究,进一步从战略高度全面把握创建内涵要求和规律方法,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是把握标准促创建。坚持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发展、服务社会、改善民生的有效平台和有力载体,切实把新体系当作新目标来引领创建工作,当作新动力来深化创建工作。各地针对体系逐项进行自查自纠,把两个《测评体系》中的项目逐项分解成具体任务,分解到单位、部门、街道、社区,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要求,排出完成时间,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以推进,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责任有人担当,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责任促督导。通过不同类别不同层面的专题会议,进行再部署、再培训、再交流,进一步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和步调,整体推进全省创建工作。5月至6月,全省按测评体系要求组织测评,6月下旬,组织召开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在各职能领域推动我省重点城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更好地迎接今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会议邀请了23个省直部门,要求省直各部门于近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开展一次专门沟通、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给予一些指导帮助、建立一项推动机制等“五个一”要求。近日,又召开部分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座谈会,组织福州、厦门两个文明城市和漳州、泉州、三明、福清、长乐、石狮、晋江、邵武、武夷山等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文明办主任和创建科(处)长,对照《测评体系》自查差距并提出相应对策,做好做实迎检工作。
四是领导推动促落实。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袁荣祥多次专题听取文明城市创建情况汇报,带领省委办公厅、宣传部、文明办同志深入泉州市、漳州市、三明市等城市,就当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各市、县、区主要领导都把落实两个测评体系作为重点工作,深入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创建情况,提出要求。通过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梳理出带有全局性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应对解决措施,全面推动全省各地创建工作的有力开展。 (创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