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图为大帽山三角梅园
东南网12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见习记者温航)在“生态红线”内,各种有损生态环境的行为将被严禁;岛外山区不能再想采石就采石,想砍树就砍树;围填海造地行为,也将被严格控制。
厦门将采取一系列更严格的举措,保护日益脆弱的生态环境,并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化。在昨日召开的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划定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是《草案》给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的“高压线”,在“红线”内从事违规活动,将面临重罚。《草案》规定,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洪水调蓄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海拔50米以上的山地或林地、水陆交界生态脆弱带等生态敏感区或脆弱区,自然保护区、评估认定需要保护的无居民海岛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海洋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河口、重要砂质岸线等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都应当划定“生态红线”。
采石伐木受限
在岛外山区开垦种植、开山采石、砍伐树木似乎很常见,但今后将得到严格控制。《草案》明确,禁止在山顶、山脊及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禁止在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两侧200米和机场、车站、湖泊、水库周边山坡地范围内进行开山采石活动;禁止砍伐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
同样严格的还有对水体、海洋的保护。禁止在湖泊、水库、河流、干渠进行采砂、洗沙排污、倾倒垃圾等活动;加强对滨海岸线及港湾、港汊的保护,严格控制围填海造地,禁止在厦门海域开采海砂,严格控制水产养殖。违反上述规定的,都将受到重罚。
推广绿色建筑
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草案》明确要求,鼓励推进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再制造产业化,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应采用至少一种利废节能建材。
今后,“一星级绿色建筑”有望成为厦门城市建筑的“主色调”。《草案》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将以一星级绿色建筑为主,对建设二星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加以鼓励,新建居住住宅应实施一次性装修到位。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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