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半年前,有人占用厦门五缘大桥下公共停车场的一侧,用移动车搭起了店面,经营小卖部、大排档……奇怪的是,半年来,执法人员来过一拨又一拨,桥下“生意”却越做越大,占的地盘也越来越大。(《厦门日报》12月16日)
公共停车位被人非法占用长达半年,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进行查处,如此不合情理的现象实在让人匪夷所思。由于执法部门没有开展实质性整治,经营者违规占用的“地盘”自然越占越大,以致在一些群众眼里成了背景很“硬”的特殊市民。面对这种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之间“踢皮球”、“打太极”,处理“软趴趴”,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严重的管理失职。
无论是依照法规要求还是遵循公序良俗,非法占用公共停车场问题本是一件可以及时依法查处的事。但之所以事态会逐步复杂化以致最终侵占道路者肆无忌惮,源于相关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存在消极管理、怠于履责现象。湖里区城管执法局金山中队以行政处罚的“一事不二罚”和属地管理原则,把皮球踢给“桥隧大队”,市公路局直属分局五缘路政中队则表示自己没有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所以发现该处被非法占用后进行了劝导,并将案情通报相关部门。“桥隧大队”的解释更让人大跌眼镜:该摊点未造成危及桥梁安全,他们没有执法权。诸如此类的理由不一而足,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刻意寻求法律的隙缝,为“依法不作为”寻找借口。
法律法规不可能是包罗万象的万宝全书,难以对类似公共停车位被占用这样的琐碎细事如何处置均设立专门条文,详加规范。以法无明文规定、没执法权为借口,不在问题尚在萌芽状态时快速反应,及时解决,却将本应承担的管理职责和执法义务抛之脑后,以致问题久拖不决,其实质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这种“依法不作为”的怠责失职现象使许多违规违法问题久拖不决,最终将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与显性的不作为、乱作为相比,行政执法部门把“没有执法权”当作挡箭牌的“依法不作为”现象更具隐蔽性,其危害性同样不容小觑。有鉴于此,对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失职现象要加大问责力度,避免“没执法权”沦为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失职的推托借口。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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