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批单位已渐次步入“整改进行时”,查摆问题,建章立制,精神风貌一振,工作状态一新。不少地方针对领导干部和领导部门存在的享受特权、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如取消特权车牌,处置违规公务车,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压减各类简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等。有的地方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加紧整改,出台了若干条“铁规”,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如党委常委原则上一人一台工作用车,强化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等等。
诸如此类的整改举措,纷纷被当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新闻,广泛报道。群众关切得到回应,群众意见有了反馈,学习实践已然见效,无疑令人欣慰。不过,欣慰之余也未免犯嘀咕:不少规定早已有之,何以直至今天才被“重启”,才变得刚性起来?比如,有关公务车的配备使用、规范管理,并不是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才提出来的要求,过去多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反复强调,下达过一道又一道“禁令”,难道那些地方此前从来没有贯彻实行过吗?诚然,知错即改,改总比不改强,但沾沾自喜、如获至宝地把这样的举措当作教育实践活动出现的“新气象”、“新成果”,是不是过于牵强,有点文过饰非、自欺欺人的意味?是不是以“整改成果”“制定新规”掩盖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在检查、反思环节中是不是应该更加重视对 “令不行禁不止”现象的审视与检讨?
以公务车的配备使用、规范管理问题为例。远的不必再提,仅看近两年的情况。2011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开展了专项治理,分级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清理出超编、超标等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同时制定了《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明确政策要求。有些地区和部门还对违规使用军警号牌等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因此,我们有理由问一声,如今把治理、规范当作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地方和部门,前两年是如何贯彻中央文件的?既然中央早有明令,为什么没有执行?当时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根本就没有行动,还是装模作样做了一点表面文章,以致一直没有治本,群众始终不满意不高兴,所以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再次提出意见?但无论是哪种情况,眼下比出台几条整改新规更重要、更紧迫的,就是分析总结为什么会有令不行、禁而不止的深层原因和教训。这比起清理几辆公车意义深远得多!
推及其他,这又岂仅限于清理整治公车?多年来,政令不畅,执行政策遭遇“肠梗阻”,“好经被坏和尚念歪”之类现象的普遍存在,无疑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实,群众的啧有烦言,产生不满情绪,引发矛盾冲突,每每缘起于此。可见,若“令行禁止”的观念不能牢固确立,思想作风不能严肃端正,长效机制便难以建立,更难以巩固,而所谓“整改行动”不啻沙滩上造楼,必定会功败垂成。
今年早些时候,中央政治局在部署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时提出:特别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提出了“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的要求,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认真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又注重通过强化理想信念、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抑制不正之风;着力保证活动健康发展,切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这才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的课题,才是实现“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目标的基本保障。可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阶段,须力戒心浮气躁、好大喜功的心态,查摆问题应寻根溯源,准确到位。可否以此检验“整改进行时”的纵深度?而新闻媒体也须透过现象看本质,莫要被表象迷糊双眼,切忌以名实不符的“正面报道”为新的形式主义摇旗呐喊、推波助澜。 (吕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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