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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险,如何叫好又叫座?
http://wmf.fjsen.com 2013-11-28 09:30  林侃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医疗责任如何认定

在商业保险公司,医疗责任险属于不鼓励承保业务。除了盈亏平衡外,医疗责任如何认定,也困扰着想在医疗责任险上有所作为的保险公司。

1999年,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就试水医疗责任险。当时,福州的13家三甲医院都参保。但2009年前后,三甲医院和保险公司不约而同地退出。

在该公司责任险事业部总经理李传红看来,责任认定缺乏专业和法律依据、行政干预不当,是赔款居高不下的主因。她举例说:“2009年的200个医疗纠纷中,最终被鉴定为医疗责任需要赔偿的就达50起,理赔率远高于国外。”

不过,不能因为制度不健全就放弃尝试。

莆田就尝试了多种责任认定依据并行的模式。

据陈建聪介绍,目前的赔付主要有三个途径。第一,医患双方通过法律途径或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法院认可的民间司法鉴定解决纠纷,赔付金额较高,每起最多20万元;第二,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由当地医疗调解委员调解,保险公司封顶赔付10万元;第三,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每笔赔付5000元至1万元不等。

受风俗习惯、患者对医疗鉴定机构的信任度不高、法院审理流程较慢等因素制约,走第一种途径的寥寥无几,而医患双方能自行解决的多是小的纠纷。因此,通过第三方调解的占绝大多数。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机制实际上明确了,对于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可作为保险主要理赔依据,客观上建立了医调委和保险公司对接制度,是一个突破。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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