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巡礼 > 正文
厦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青山绿水 共享碧海蓝天
http://wmf.fjsen.com 2013-11-28 09:18   来源:厦门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回首望,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厦门的标签和名片;向前看,生态之路,厦门的步伐将更加坚定而稳健。

1.上下齐心 生态市创建加速推进

1994年3月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后,厦门市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近二十年过去了,《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打着“生态”烙印的法规相继出台,法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得益彰。

2012年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动员暨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对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进行部署。厦门创建生态市,拉开宏伟巨幕。

2013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并邀请国内外专家为列入人大立法计划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建言献策,计划于2014年上半年审议通过。这是全国第二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其“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特点将成为全国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石。

创建生态市,是一个复杂的“细胞工程”。如今,迈向生态区、生态镇、生态村的嘹亮号角,已经在厦门广袤的土地上吹响。目前,全市14个镇(街)已有翔安区大嶝街道和新圩镇、同安区汀溪镇和莲花镇等4个镇(街)通过了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翔安区内厝镇、马巷镇和新店镇,海沧区东孚镇,集美区灌口镇和后溪镇,同安区新民镇、五显镇、洪塘镇和西柯镇10个镇已通过国家级生态镇考核现场验收工作,待命名。而岛外的四个区,全部于2012年底获得省级生态区命名。

责任编辑:李琰之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