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道德模范来自平凡岗位,身处艰难环境,却以高尚的行为、感人的事迹、催人奋进的感召力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着文明时代的进步,他们的行为和生活处境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关爱。我们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关心关爱道德模范”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构建文明的价值体系,广泛弘扬文明新风,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着力在全社会形成“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笔者认为,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救助长效工作机制,让身边好人“流血流汗不流泪”,就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因地制宜为道德模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就要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和促进更多的人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笔者认为,应该把荣获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的生活困难者,全部列为帮扶对象,帮助其解决住房、医疗、就业、入学、养老等实际问题,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接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身体伤残丧失基本劳动能力,遭遇意外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应给予重点帮扶。在帮扶程序上,建议各级文明办每年要了解一次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的生活情况,提出拟帮扶对象名单和帮扶方式的具体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审核拟帮扶的人员和帮扶方式,将拟帮扶的人员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帮扶困难道德模范。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要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对困难道德模范要进行适当补贴或减免一定费用,为困难道德模范投保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积极倡导志愿者和文明单位与困难道德模范结对定向帮扶,将每年救助困难道德模范列入各单位创先评优、晋升文明单位的重要指标之一;三是要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的帮扶困难道德模范管理方式。帮扶困难道德模范的资金应由财政部门作出计划如期支付,文明办负责帮扶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的接受和发放,落实情况要向文明委和政府报告,财政部门和文明办共同负责对帮扶对象各项补助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四是要在政治上要体现出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每逢举办重大节庆庆典、重要会议、大型文艺演出活动都要邀请道德模范出席,让他们披红戴花坐正席;每逢春节等节庆日,有关部门领导都要走访慰问道德模范,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他们的困难和愿望,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如免费为困难道德模范体检,就医享受“绿色通道”,资助其子女生活费,免费订阅报刊杂志,享受水、电、暖、煤气、电话费等生活补助等等。组织部门对于表现突出的道德模范要给予破格提拨重用,委以重任,如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陈允广被破格提拨为达茂旗石宝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我们要积极动员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道德模范在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就业机会、享受低保待遇方面的问题,努力使帮扶救助困难道德模范形成长效机制,让道德践行者得到应有的社会回报;五是要建立道德模范帮扶专项基金,创新帮扶困难道德模范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道德模范专项基金会,旨在建立健全帮扶和激励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以体现社会对道德模范的尊重和关爱,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捐款。根据道德模范的生活状况,基金会将重点对困难道德模范予以物质上的激励和帮扶。同时,继续发动社会力量向基金会捐款,倡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帮扶困难道德模范,践行道德规范。文明办要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道德模范的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数据准,决不能出现好人“流血流汗又流泪”的现象,努力使每一位为道德建设作出贡献的模范人物都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扶。
礼遇道德模范,凝聚向善力量。让我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让社会各界都来温暖有德之人,人人都成为传播文明正能量、遏制假恶丑的践行者。(郝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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