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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媒体公信 需要“打假扩容”
http://wmf.fjsen.com 2013-11-25 16:33   来源:四川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河南省治理“新闻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及新闻敲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通气会,通报专项治理活动内容,并公布了省治理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中央新闻报刊驻豫记者站监督电话,以便受理群众举报监督。(11月1日《大河报》)

新闻媒介为建设公共领域担当中国社会转型守望者角色,而新闻媒介人员又扮演着好新闻的记录者、社会的守望者和历史的书写者的角色,是公共事务的介入者和公共利益的守望者。

新闻媒体和从业者如此重要,其职业道德的底线就不能轻易突破。一则假的消息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难以估时的损失,还会形成社会扩散效应,造成极强的负面影响。也正是因为如此,“真实、客观和公正”才成其为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的生命。

然而现实之中,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却不乏其例,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新闻媒体行业的秩序,影响了新闻媒体应有的公信力,其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不可估量。比如一个假记者,或者假媒体“以假乱真”,以报道负面为要挟,以宣传正面要奖励,或者索要车马费、劳务费、报道费、辛苦费等等,甚至直接索要红包,收受“黑钱”,其结果必然引发被报道者的愤怒和公众反感,并因之殃及鱼池,使新闻媒体行业日益负面化,导致整个行业形象滑落。“李鬼”盛行之下,“李逵”也将深度受累。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若是“李鬼”不打,“劣币驱逐良币之下”将让“李逵”们纷纷效仿,从而导致整个新闻媒体行业的堕落。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比如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并因为其行为,给整个媒体行业带来严重的公信损害。对于这样的“假李逵”也应要打。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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