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三四线城市都出现超市开进社区,取代了以前的农贸市场,超市的出现和普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在这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当中,人们可以在多种同类型的商品中精挑细选,自主选取需要的货品,这的确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方便。
然而,笔者在超市购物的时候,却常常看到有些市民在购物时的不文明行为。在蔬菜销售区,蔬菜大多是经过整理上架的,可有些顾客偏爱搞“深加工”,挑蔬菜,把一棵菜剥成菜心,挑水果,把果皮掐出指甲痕,挑鸡蛋,放在耳边来回摇晃;百货食品原本是分类摆放,可有些消费者挑好商品不想要了,不愿多走几步放回原位,随手一丢了事;更有甚者,有些消费者购食品喜欢“捏、闻、尝”,松软的面包要用手捏一下,小包装食品要拆开闻闻,挑散装食品不用小铲子挑而直接用手……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使商场管理人员头痛,也给其他市民带来了恶劣的购物体验。
为何‘农改超’后,这些不文明的购物习惯还停留在农贸市场时代?对这类过度挑拣行为,不少市民表示反感,试想谁会愿意在看到熟食被人下手抓起品尝之后,还会从中继续挑选?又有谁愿意在被择得乱七八糟的菜叶中间,选择一棵回家烹饪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些随意品尝、损坏商品,丝毫不顾及别人感受的顾客,其行为不仅是对商家和他人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笔者认为这种不良的购物习惯具备很强的“感染力”,有的甚至成为“经验”相互传授,购物小习惯背后折射的是道德大问题。
一些专家也认为,购物行为中也隐藏道德标尺。正常挑拣商品,是对个人利益的保护,而过度挑拣,则建立在“损人利己”基础上,是一种购物道德的缺失。购物是群体性公共行为,个体易受他人影响,一旦过度挑拣的行为没受禁止,就会被暗示成合理的行为而造成蔓延。如果超市能及时制止这类个体行为而管理到位,则其他个体也会得到警示,终止这种公共道德缺失的行为。超市应在“重灾区”设置购物提醒和文明标语醒目告知,同时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媒体也要对这种失德现象进行曝光和批评,而消费者的自我道德约束也是很有必要的。(谢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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