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4日讯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记者从厦门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员会刚刚发布的《2012年厦门市消费维权年度报告》获悉,2012年,市工商局12315申(投)诉举报系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受理各类信息103488件,同比去年减少11.99%。其中,接受消费咨询(建议)88187件,同比减少11.04%;受理申(投)诉12387件,同比减少13.41%;受理群众举报2914件,同比减少29.6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33.21万元,加倍赔偿64.25万元。
消费投诉:电信、互联网服务高居榜首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累计受理电信、互联网服务消费申(投)诉2399件,占申(投)诉总量20.02%,同比去年增长6.17%,反映的热点主要是强制消费增值业务问题多、套餐种类名目多收费不透明、小灵通信号差、宽带网速慢、客服人员解释不到位、维修保修不及时、保底消费送手机质量差等。
同时高额返利消费、预付式消费同样纠纷不断;保健品虚假宣传、夸大疗效引发大量消费投诉;电视购物投诉量大幅上升。
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报告明确罗列出新政维权的具体细则,其中包括《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50号令,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4日)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财政部,2013年1月8日)等等相关法律条令,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各项条例细则的建立一方面是维护我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求,让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有法可依,另一个方面也是监管部门提高工作有效性的需要。
市质检部门加强质量检测 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品安全
记者看到,《报告》发布了2012年《市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测情况》、《市工商部门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市药监部门商品质量监测情况》三大质量检测报告。
据悉,2012年市质监局针对食品和重要消费品组织对乳制品、食品、饲料、皮鞋、化肥、纸制品、灯具、钢筋、餐厨具、服装、香精香料、健身器材、箱包、铝型材、PVC管材、眼镜、防盗门等产品进行抽查,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7.59%,比2011年高2.06个百分点。
另外,水泥、化肥、香精香料、钢筋、太阳镜、餐具洗涤剂、化妆品等7种产品批次合格率100%,验配眼镜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4.44%,人造板抽查批次合格率仅为71.43%。
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测工作。其中,对基本药物实行了全品种、全覆盖抽验。
2012年各类产品质量抽查情况统计
产品类别 |
抽查批次(批) |
合格批次(批) |
批次合格率(%) |
与2011年同期比较(%) |
食品 |
2308 |
2256 |
97.75 |
+1.68 |
农用产品 |
31 |
30 |
96.77 |
+3.91 |
家用电器 |
84 |
83 |
98.81 |
+7.74 |
轻工产品 |
294 |
289 |
98.30 |
+6.18 |
纺织鞋类产品 |
101 |
89 |
88.12 |
+7.42 |
机电产品 |
299 |
298 |
99.67 |
+1.33 |
化工产品 |
88 |
88 |
100.00 |
0 |
建材产品 |
179 |
169 |
94.41 |
-5.59 |
金属制品 |
22 |
22 |
100.00 |
0 |
合计 |
3406 |
3324 |
97.59 |
+2.06 |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