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效显现,取信于民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制定了5个方面24条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应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和分工抓落实方案,要求立说立行立改。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领导率先垂范,推动了风气转变。既一级给一级提要求,又一级给一级当表率,自上而下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党风转变带动政风民风转变。近期已对省级几大领导班子和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部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省级干部有多头占用办公用房的,均已按规定全部腾退。二是推进“四下基层”,密切了党群关系。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各级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使干部增强了信心和责任,给群众带来了希望和实惠。三是改进会风文风,营造了务实氛围。今年1-9月,全省性会议的次数、天数和人数均比去年同期减少30%以上;各类文件简报精简三分之一,其中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的发文比去年同期都减少20%以上,全省203家省直单位简报减少了近一半。福建日报刊发领导活动报道比去年同期减少60%、会议报道减少80%;省电视台主要新闻节目播发领导活动报道只占节目时长18%、会议报道只占12%。调研进村入户;几会合一,不摆鲜花;开短会、少开会,讲短话、少讲话,发短文、少发文;大型展会简化或取消开幕式,不放焰火,不请明星大腕;对省领导不加称“尊敬的”;省主要领导活动报道常用标题新闻,等等,蔚然成风,令人有“无边光景一时新”之感。四是狠刹铺张浪费,形成了节俭导向。改进和简化公务接待工作,无论是中央领导来闽考察,还是省领导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安排超规格客房,用自助餐。严控出访考察,今年1-9月,全省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2%和13.2%。
三、锲而不舍,长期坚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中央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作风转变会有更多的期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任重道远。从当前情况看,少数单位和干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想避风头。思想认识仍不到位,存在等待观望心理,查得紧就收敛一下,认为只要自己“不撞到枪口上”就没事,等过了这阵“风头”再说。这种认识,使得一些地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只治标不治本、重短期轻长远,个别甚至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有禁不止,故态复萌。二是心存疑虑。对落实八项规定能否长期坚持信心不足,认为过去抓作风问题往往是前紧后松,热闹一阵后就会平静下来,甚至出现反弹。三是擅自变通。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搞“低调的奢华”,变地点、变名目、变标准,把吃喝转入“私人会所”等隐蔽之处。四是问责不严。一些地方追责查处还不够有力,出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相关部门虽然对有关案例进行了通报、查处,但仍有一些部门和地方遇到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不敢碰硬严肃查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个别,但务必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既是当务之急,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们要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步步深化、久久为功。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加自觉、更加坚决地落实八项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章立制要及时跟进,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改进作风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各项规范,更加清晰明了,不断臻于完善,并抓好制度落实,真正用制度管人、办事、正风,把用于关进权力和欲望的“笼子”做实、做密;督促检查要敢动真格,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门、盲点地带的监管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整治,使领导干部不敢、不能、不愿去违背八项规定以及相关的制度。同时,加强和善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落实八项规定,节省的是财力、物力和时间,赢得的是党心、民意和效率。我们既要看到直接的经济效益,更要看到促进作风转变、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效益。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