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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指定停车场收费项目违规 司机投诉讨回款项
http://wmf.fjsen.com 2013-10-31 17:14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强制措施有瑕疵,市纠风办敦促高速交警整改 违规收取施救费,停车场已全数退还给当事人

厦门日报讯 高速交警在处置交通违规时,采取扣押车辆的强制措施,所指定的停车场违规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市纠风办查清事情经过后,敦促高速交警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进行规范。

交警指定的停车场

收费项目名不副实

近日,市纠风办接到市民黄先生的反映,高速交警查扣他的车辆后,指定的停车场杜撰收费项目,涉嫌乱收费。

据黄先生说,10月23日下午,他驾车从泉州回厦门,大约三点在集美高速公路出口被交警拦下。由于他没有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执勤交警表示要扣车并进行处罚。尽管黄先生表示在岛内的同事很快会把证件送过来,但执勤交警没有采纳他的意见。后来,来了一位身穿反光背心的男子,他是同安一家停车场的员工。交警把车钥匙交给这名男子,让他把黄先生的车开到停车场。由于黄先生不愿意别人驾驶他的车子,这名男子便坐到副驾驶座上,指引黄先生驾驶车辆开往位于同安的停车场。

到达停车场后,黄先生的同事也从岛内送来了他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黄先生坐上同事的车,返回集美高速公路出口的交警执勤点。交警对黄先生作出了扣两分、罚款40元(一证20元)的行政处罚。黄先生到交警窗口接受处罚后,再返回停车场办理车辆放行手续,停车场向黄先生收取了280元的费用,分别是施救费(出动费)250元、停车费30元,并开具了一张元立昶汽车修配公司的发票。

对交警的处罚和相关措施,黄先生没有异议,也签了字,但对停车场收取的费用表示不解:明明是自己驾驶车辆到停车场的,停车场凭什么收取施救费?

停车场收的钱

与交警无关

市民评代表28日前往省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了解情况。

现场执勤的交警介绍了查扣黄先生车辆的经过:10月23日下午,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交通整治统一行动,机动车涉牌涉证是其中一项重点。15时许,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牌号为闽D 32***的宝马越野车,车前挡风玻璃未粘贴年检标志、强制保险标志和环保标志,即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表示未随身携带。当时,副驾驶位置坐着一名女子,由于担心驾驶人逃逸,交警还暂扣了那名女子的身份证,并示意车辆停靠到路边。随后,交警联系了停车场,让他们派人将车辆开往指定停车场暂扣。

元立昶汽车修配公司的员工蔡某表示,他按执勤交警的交代,要驾驶扣留的机动车,但黄先生提出车辆交由别人驾驶不放心,坚持自行驾驶到停车场,他只好让黄先生自驾,自己则坐在副驾驶座带路。

市民评代表询问停车场收费的情况,执勤交警表示:280元的费用是停车场收取的,与交警方面没有关系,至于“出动费”是指停车场出动人员和车辆的费用。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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