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喜欢打抱不平、做善事的赵国忠,曾先后6次见义勇为,但只有2次得到被救者主动道谢。为宣传自己见义勇为的事迹,得到别人一句“表扬”,他曾多次致电媒体记者,希望报道自己的事迹。为动员更多人见义勇为,也为求表扬,他计划骑摩托车走遍全国省会城市,10月16日首站到郑州。(10月17日《大河报》)
见义勇为作为一种典型的利他行为,在现代社会偶尔遭受冷遇。历久千辛万苦地将落难者救助上来,被救者要么“悄悄离去”,要么声称“自己也能爬起来”,这样的良知麻木与心态冷漠,不可避免地让施救者心生凉意,甚至对见义勇为行为产生价值怀疑。
在此背景下,“见义勇为求表扬”对个别人冷漠心态的纠偏。换言之,赵国忠“求表扬”,是通过一种公开、高调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见义勇为了,得到表扬和感谢理所当然。正是因为“好人应该到好报”,才催生出“见义勇为求表扬”的无奈。
在道德叙事中,施救者的“不求回报”,往往和被救者的“知恩图报”勾连在一起,成为一种社会约定俗成、彼此心照不宣的规则,从而避免了直接言利的庸俗与乏味。施救者通常不会主动要求表扬和感谢,而是把回报的决定权留给被救者,更多依靠的是社会的舆论压力和被救者的道德自觉。
传统社会的见义勇为之所以能够成为长效机制,就在于它的本质是一种互信互惠的社会交换。然而,伴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和价值观念的转型,个别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拒绝履行回报义务,乃至一句表扬和感谢的话都没有。当稀缺的善意得不到呵护,当可贵的义举得不到回应,感恩之心的萎缩,必然会导致见义勇为的成本与收益严重失衡。
一个温暖的社会,不应该让好心人寒心。“见义勇为求表扬”突破了人们的刻板印象,是对见义勇为意义的重新诠释和再生产。事实上,一个真正的见义勇为者,并不在乎物质利益的多寡,而在于精神世界的尊重与满足。作为一种低成本的选择性激励,连一句表扬都吝啬的人们,不应该脸红吗?
真的不要以为,见义勇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见义勇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好心人寒心”的恶果就是越来越少的人愿意挺身而出。到那个时候,每一个都会成为潜在的受害者。“当过去不再照亮将来时,人心将在黑暗中徘徊。”法国社会学家托克维尔曾这样说,发人深省。(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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