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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导游怕罚 对游客购物需求避之不及
http://wmf.fjsen.com 2013-10-23 16:38  翁华鸿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花钱更多

找旅行社安排购物,得另掏钱

据一位厦门旅行社负责人透露,今年所有的旅行社都把焦点放在《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上。早在国庆前,不少旅行社就已在内部会议上下了“封杀令”:绝对不带游客进购物店,不做出头鸟,不挨第一枪。

“不购物、不增加自费景点下,旅行社包装出来的已经是完整性产品。一个15人的团队里,可能有5个人想去中山路购物,有5个人想去大型超市购物,另外5个人并不想购物。作为旅行社,不可能分别派三个导游、三辆车,有针对性地安排这三拨人。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旅行社就在线路中增加半天或一天自由活动时间,把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时间,权力全部放给游客。”厦门旅游质监所所长谢进元说。

新旅游法实施后,大部分旅游报价都大幅上涨,游客出游成本比以前更高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想在纯玩团中购物的游客,还要再产生额外的费用。如游客想在自由活动时间里安排购物,旅行社是不会安排导游和车辆的。但游客可以找旅行社代办,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就要由游客来掏。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很难解决,对于想买特产的游客来说,可以自己到当地超市买;出境游客想购物,也可以自己去机场免税店,价格往往会更便宜,不一定要由导游带到特定的购物场所。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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