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个虚拟的空间,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和隐匿性,有些人认为在这个空间里,穿着马甲带着面具,谁也不认识谁,可以为所欲为,不假思索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言论,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散布一些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的网络秩序。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一些不加辨别就加以转载的信息,无形中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成了网络犯罪的帮凶。
但网络虚拟的空间,也是真实世界的写照,人的思想、情感在这个空间里都有反映,虚拟世界中的自我也是真实的,也有思想和感情。虚拟的世界里,你可以表现出真实的一面,也可以表现出虚假的一面,对方并不容易完全识破;而真实的世界里,你可以是虚假的,但是时间长了,对方会看出来的,所以有些人就利用这种特点,从事非法活动。
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是紧密联系的,虚拟世界作为一种特殊的“现实世界”,是对现实世界的模拟,必须以现实世界为基础,虚拟世界的发展最终也依赖于现实世界的发展。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中互相传递信息,而商业活动也正在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中模糊界限,甚至导致两个世界的直接竞争。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完美交叠,让我们的生活更完美、更便捷。但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又是相互独立和相互依存,现实世界中的法律条文在这个空间里应该能够适用,但作为一个特殊的存在体,应有自己的规则。
网络作为现实世界的延伸,也就应该遵循现实生活中的法则,以保证网络的秩序,我国已发布了若干条款法律条文,对网络的运行及网民的活动,都作了具体的要求,这是指导我们网民从事网络活动的蓝本,如果有谁胆敢超越这条底线,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广州一网民在网络上虚构信息、散布谣言,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就是典型的例子。
据8月30日《武汉晚报》报道,昨天,武汉市公安局通报,警方成功打掉一个网上造谣炒作公司,抓获27名不法人员,唐某、孙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更令人吃惊的是,此公司的600余名“枪手”分布于28个省市,并且拥有312个“大V”,粉丝累计达到2.2亿!这就说明了,网络并不是虚拟的空间,是实实在在的场所,任何人不得违背法律,所有的言行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网络的明净,保证网络的畅通,方便你我他,让网络更好地为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服务。
当然,网络虚拟世界作为“人造的世界”,与现实生活又有所区别,举报起来比较难,查证可能更难,所以有些人就钻了法律的空子,为了自己的名利,视法律而不顾,到头来只能是自己给自己戴上了枷锁。在网络这个世界里,网民自律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一个人的素质和文明修养的综合表现,虽然你穿着马甲带着面具,谁也不认识你,但从你的字里行间,人们也能嗅出味道,也会对你指指点点,论坛里一些跟帖,足可以看出一些网民的觉悟和素养。
特别是现在兴起网购潮,它是现实生活中的公平交易向网络转移的一种大趋势,不久的将来,必会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增长极。如何让其茁壮成长,不光光依靠工商部门,更需要商家的诚信和自律,只有将现实生活中的良心、道德带到网络中去,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才能让这棵小苗逐渐长大,在这一点上,它与现实世界并无区别。
散布的谣言,客观上导致的后果,是引起群众恐慌,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混淆视听,让民众分辨不清是非,干扰了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其后果是严重的,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还网络一个清净。而一些歪曲历史事实的谣言,其本意就是干扰人们对事实真相的了解,扰乱人们的视线,好浑水摸鱼,乘机捞取不义之财,这与现实生活中的欺骗、敲诈并无二样,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现在好了,实名制的实行,基本上能压制一些非法网络活动,让原先的你和我,以真实的面目出现在网络上,不再是画妆舞会,人人都负起责任,自己的言论自己负责,让网络变得庄重一些,让非法活动的人无处藏身,以此得到网络的文明、明亮。当然,法律的制裁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道德,只要人人都能看见网络道德底线,决不跨越半步,网络世界也将变得更美好。(两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