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鞍山市慈善总会已拥有团体义工大队131支,义工人数也从2007年创建之初的几十人发展到4.3万人,不同年龄、各具特长的义工组成的义工团队活跃在鞍山的大街小巷。他们深入基层开展义务服务,用行动诠释了当代志愿者精神的深刻内涵。
义工,是指那些在没有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或人群。他们基于社会责任和义务,心中装着社会和他人,热心公益事业,表现出一种崇高精神。与义工一样,我们的身边同时也活跃着各种志愿者,比如为圆满完成十二运在我市的四项赛事,我市组成了590名十二运赛会志愿者和160名城市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与义工虽然称谓不同,本质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爱心使者,正能量的传递者。
志愿者精神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义工和志愿者所体现的精神与社会的文明进步要求相一致,得到了越来越多人认可,并汇聚成一种强大的进步力量,因此也被称之为志愿者精神。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讲话时曾说:“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这句话在充分赞誉志愿者的同时,也道出了志愿者精神的本质,概括起来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从这个角度看,志愿者精神也与我国的传统美德一脉相承,从“乐善好施”的先哲千年古训到“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无数仁人志士早已用行动阐释了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人类美好道德情感,志愿者精神实际上就是传统美德、时代精神和人类共同文明的有机结合。伴随着鞍山城市的文明进步,我市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或义工队伍,这其中就有我们大家所熟悉的郭明义、冯志国、郑安宏这样的先进人物,当然更多的是那些普普通通的群众。
志愿者精神是推动我市创城工作的重要精神力量。从社会文明进步的角度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当前鞍山最重要的一项发展工程、文明工程,意义重大而深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大力倡导和弘扬志愿者精神,将越来越多的人吸引到社会公益事业中来,形成奉献、友爱、互助和进步的良好社会风尚。志愿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具体活动,可以为城市积蓄起更多的正能量,成为推动城市提升文明的重要精神力量。“雷锋传人”郭明义就是践行志愿者精神的杰出代表,在他的感召下,郭明义爱心团队的队伍不断壮大,并且已经超越了城市界限,在祖国大江南北遍地开花。我们要以学雷锋、学郭明义活动为载体,继续在全社会营造浓郁氛围,弘扬道德模范人物的那种无私忘我、不求回报、一心为公的社会责任感和追求社会进步的执着精神,在环境保护、抢险救灾、赈济贫困、社区建设等方面发挥志愿者、义工的作用,不断扩大志愿者、义工队伍的规模和影响。
志愿者精神是一种境界,弘扬志愿者精神要持之以恒。志愿者所体现出来的崇高思想境界,值得全社会推崇和学习。弘扬志愿者精神需要持之以恒。我们要不断将志愿者活动引向深入,让志愿者精神渗透到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主旋律、迈向全国文明城市的助推器。(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