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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胞通行证过期 非法居留福鼎被依法行政处罚
9月22日,福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台胞非法居留福鼎,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该大队对非法居留人员于某处以行政处罚。
经查得知,台胞于某是台湾高雄人,2012年3月31日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通过江苏省入境,而后在福鼎某家商城负责招商引资。于某未在其签证停留有效期2013年3月26日前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并继续逗留福鼎市至今,造成其非法居留多日。福鼎出入境大队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二十一条、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台胞于某以警告及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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