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社工 社工将有薪酬保障
本报讯(记者叶舒雯通讯员赖祖荣)近日,泉州市委市政府下发《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城市社区要开辟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到2015年,每个社区配置1名以上社工。
公务员培训教材增加社工内容
泉州市将通过在市、县两级党校开设社会工作课程,在全市公务员教育课程和培训教材中增加社会工作内容等方式,加强社工培训;同时鼓励支持泉州辖区内高等院校新增和开设社工专业,推进相关实习基地的建设,编撰具有泉州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教学培训材料。
各领域逐步配备社工
泉州市将加大对农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社工培养力度。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泉州市将在涉及社工领域的事业单位中,分类设置社工岗位。并要求各类福利机构、服务机构、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等,要将社工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也要将社工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
未来,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将逐步配备社工。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岗位,也将进一步充实社工人才。泉州市同步引导鼓励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及有条件的企业,吸纳社工人才。
将建社工人才数据库
为促进社工在不同区域、领域和行业之间有序流动,泉州市还将加强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库和信息网络,设置就业指导窗口,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在新招社会管理服务类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基层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工人才将被优先录取。
此外,泉州市也将建立社工人才与志愿者队伍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开展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联动工作机制。
社工将有薪酬保障
社工将有薪酬保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工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泉州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规定执行。在城乡社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协会、公益性社会组织等从业的社会工作者,其薪酬待遇参考政府公布的薪酬指导价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予以合理确定。
不仅如此,未来,市、县两级还将培育社工督导,建立社工服务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主要依据。
责任编辑:陈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