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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整治重金属污染 企业未按期治污征信受影响
福州新闻网讯 晋安区日前出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所有产生、排放重金属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未按期完成污染防治任务的将被公开通报、限期整改、项目限批,并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按照实施方案,晋安区今年将园区化、区域式集中治污,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放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各项预防措施;严格审批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严格按照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新搬迁入驻重金属排放企业应采用国家二级以上清洁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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