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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巨资鼓励港口生产发展 每年补贴一亿元
新增中转集装箱补贴
通知还增设江阴港区集装箱码头公司中转集装箱补贴,按年中转集装箱完成量,给予江阴港区集装箱码头公司每标箱40元的中转补贴。
此外,还规定了内贸集装箱增量补贴标准,以上年度码头公司完成的内贸集装箱吞吐量为基数,给予本年度码头公司箱量增量部分每标箱30元的补贴;对省外和省内地区经由福州港进出口的海铁联运集装箱,按年度完成量给予承揽海铁联运业务的企业补贴,其中铁路运距在400公里内的每标箱补助250元,400公里以上至1000公里以内的每标箱补助400元,1000公里以上的每标箱补助600元,补贴资金每半年结算一次。
据了解,2012年福州市鼓励港口发展补贴优惠政策促进了法国达飞、地中海等国际国内航运公司在江阴港区巩固并新增国际航线,推动了箱源向江阴港区聚集。今年福州市政府补贴优惠延续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吸引更好的船公司、码头企业、货主加入到发展江阴核心港区队伍中来。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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