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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安置的电动车
http://wmf.fjsen.com 2013-08-26 11:29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市交管局指挥中心监控屏幕上,不断出现电动车“危险动作”画面: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交警现场痛析这些行为的危害,网友在微博上也对电动车不守交规的现象表达不满。我相信,很多人日常生活中正饱受电动车“危险动作”之苦。

但骂归骂,很多人骂完之后仍然坐上了电动车。在上下班高峰时,打的之难难于上青天,很多人会选择坐上“摩的”。电动车也是很多人的谋生工具,譬如送快递的师傅绝对离不开电动车;还有那些家境一般的人,居住地的交通配套没跟上,电动车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当然,这些离不开电动车的人,当他们面对横冲直撞的电动车时,也会照样骂骂咧咧。

这些麻烦不断的“电动车”,大多指的是电动摩托,时速多超过20公里,理论上被划为机动车,现实中却没有当做机动车来管理。2009年,国家标准委将时速超过20公里的机动车划为轻便摩托类,也就是机动车的一种。此后,一些地方落地此标准,“电动摩托”开始面临考驾照、挂车牌的问题。

然而,新的问题又来了。一些全面或者陆续禁摩的城市,摩托车牌都已停止发放,电动摩托又该怎么办?而一些城市中,连自行车都只能飞奔向机动车道了,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分类管理,所谓的分流疏导措施,还有何意义?由于对问题没有预见,电动车大军已成规模,考驾照、发放车牌只能诉诸专项整治运动,且无法避免怨声载道,执法压力山大,而待问题聚焦时段一过,又只能不了了之。现在,电动车在很多地方已被默认为无法避免的麻烦。

其实也有特例。我在杭州时,发现他们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类明确,设施完整,公交系统也感觉方便。在一些主干道,上下班高峰时,我惊讶于自行车大军的出现,简直如临80年代。相对而言,杭州的电动车少很多,至少不是那么无序。这些观察不一定能得出什么结论,但还是可以看到,电动车的问题未必在电动车本身。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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