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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婚,我的幸福谁做主?
http://wmf.fjsen.com 2013-08-13 08:55  闵凌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付“薪”同居,时髦还是无奈?

据一份调查统计显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的再婚,选择了同居而不是结婚的方式。银发老人们也开始追逐潮流了吗?与其说是时髦,不如说是无奈。

“这把年纪了,顾虑太多了,比如双方生活习惯合不合适?子女赞不赞同?最重要的是钱的问题,怕到时候牵扯不清。”很多老年人坦言。

前段时间,63岁的老孙在媒人的撮合下,与女方见了面,双方印象很好,都同意继续发展。可是女方提出一个条件,要老孙给她每月存上500元钱,不然的话就“黄了”。为啥要这么多的钱呢?女方说:“一旦你先走了,我靠什么生活啊?”

今年初,66岁的莆田人老林的妻子去世了,老林变得萎靡不振。两个女儿一合计,给他找了一个50多岁的住家保姆,照顾老父亲的饮食起居。看着父亲一天天精神起来,两个女儿暗暗高兴,谁知,还不到半年,父亲向女儿“摊牌”:“我要和她结婚!”

两个女儿懵了,觉得这个保姆“太有心计,想算计我爸的财产”。女儿坚决反对,父亲绝食抗议,几个回合下来,双方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老林和保姆可以同居,但是不能正式结婚。因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不会牵涉到财产的问题。

如今,老林的女儿每月依然给保姆付“薪水”,双方保持着不冷不热的微妙平衡。

儿女们的极力阻挠,加上对各自利益保护的考虑,让越来越多的再婚老人选择了付“薪”同居的方式。

福州市老龄办信访接待室负责人认为,付“薪”也好,不付“薪”也罢,老人非婚同居的做法看似现实,但一旦出了问题,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其中,女性老人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由于女性的预期寿命较男性长,在付出几年甚至数十年的辛勤照料以后,如果还不能被对方子女接纳,很可能会被“扫地出门”。

有关律师也指出,非婚同居现象可能给某些道德不过关的老人以可乘之机,借“同居”名义骗取钱财、侵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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