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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满月 律师称执行操作是难点
http://wmf.fjsen.com 2013-07-31 17:26   来源:荆楚网    我来说两句

一位老人独自坐在老年公寓的房间里。记者 原丽阳 摄

  “常回家看看”入法满月 武汉两老人状告子女未履行义务

  去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保障法》),争议较大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条款被写入法案。法律明文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今年7月1日,《保障法》正式实施,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记者调查:两位老人状告子女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法规一出,不少人认为此类诉讼出现几率不会高,因为很少有老人会动用法律武器,与儿女“较真”打官司。如今“常回家看看”即将“满月”,记者通过走访武汉各级法院发现,截至目前,武汉已有两名“较真”老人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要求子女履行“常回家看看”义务。

  7月26日,青山居民严太婆(化名)认为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向青山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子女支付自己的医药费用并每周回家看望自己。

  而在另一城区法院,早在《保障法》出台不久,就有一位老人递交诉状,要求子女“至少每两周回家探望一次自己”。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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