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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制维护社会文明之风
http://wmf.fjsen.com  2013-07-31 16:46:17  来源:张家港文明网
    

据2013年7月30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报道:记者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获悉,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现已查实,冀中星为反映自身诉求,经精心准备,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影响以及实施爆炸犯罪的事实。另据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北京大兴区摔死女童案犯罪嫌疑人韩某、李某分别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昨日被依法批准逮捕。7月23日20时50分许,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驾车的韩某、李某与一推婴儿车女士发生争执,韩某将婴儿车内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其死亡。

这些极端个人犯罪事件接连发生,不仅直接危害了受害人的生命安全,还给其他人带来了严重的不安全感。没人知道下一起会在何时何地发生,也没人敢保证自己就是安全的。不容否认,确有个别极端暴力犯罪的主体是精神病人,但大多数是为了宣泄不良情绪的正常人。因为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失败,一些有性格缺陷的人就可能在他人意想不到时实施极端暴力犯罪。些实施极端暴力犯罪的人的确有冲动、多疑、报复心理强等性格缺陷,这些缺点在其他人身上也有或多或少的体现,并不必然导致犯罪。很多极端暴力犯罪,主要是源于长期的心理失衡,这种不良情绪经过不断积累在某个诱因的刺激下很容易爆发。中国经济这些年一直是高增长与不平衡并存,贫富差距的扩大使一些人产生了被抛弃的失落感。他们不仅生活困难,甚至一些合理的诉求也遭到了压制。不如意又看不到希望就有可能导致一些人对社会的报复,迁怒或加害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极端暴力犯罪危害公众利益,这样的违法犯罪,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都必须依法惩处。在如今的时代,如何遏制极端暴力犯罪行为,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据相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极端暴力犯罪总量呈下降趋势,但我们反而感觉极端暴力犯罪行为一直不绝于耳,这是因为随着资讯的发达,任何一个极端暴力犯罪行为,都会因速度快、传播广等特点而进入公众的视野;另一个就是随着社会进入自媒体时代,个人的直抒胸臆,特别是其中的负面的悲观的个人情绪,即便是合理的诉求,也会被扭曲变形,进而危害到公众利益。在法制社会的构建中,每个人都会存在着合理的诉求利益,但这个前提是不能危害他人的利益和诉求。我们应坚信一个理念——法制永远是释放合理利益诉求的保障。

首先:应该建立公民个人合理利益诉求的表达、沟通、解决机制。政府部门应该借此机会,深入基层,了解“高危人群”的困难,通过正常的渠道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用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每一个人“兜底”,将极端暴力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在法治社会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制是个人利益诉求的前提,无视公众安全,单方面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我们拒绝这样的意识存在头脑里。因为这不仅触犯了法制,实际上个人也成了社会法制的破坏者。我们倡导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谴责极端暴力犯罪的舆论环境。

最后,维护社会的文明之风,推进依法治国。文明社会需要人人参与,共同建设,以暴力来解决问题是不理智和损人不利己的,我们提倡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共同建设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昌黎)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