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送孙子去练足球,在车祸发生一刹那,老太太推开了孙子,但是自己却被车撞倒,伤者危在旦夕,诸多围观者却只顾拿手机拍照发微博,没人救援,没人打120。正在此处执勤的碑林交警大队文艺路中队民警李展见状,赶紧查看伤者情况,随后拨打120,还不断和伤者说话,让她保持清醒。(7月9日《华商报》)
几年前在陆春祥老师的讽刺小说中看到一个故事,大体上是说某路旁消防栓突然破裂,水柱冲天,强劲有力,数分钟后,接踵而至的是数家市级电台电视台,然后各家报纸记者纷涌而至,各方都根据自己的角度对事件进行报料,最后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车辆行人把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突然,从热闹的人群中闯入一个锻炼身体的耄耋老者,老者不顾其他,脱下自己的汗衫用力缠住喷水的裂口,嘴里直说:可惜,可惜。
现实情况下,面对伤者岌岌可危的生命,施以实际的帮助远比围观拍照有用得多。当大家围观,用微信微博这些较为时尚的传播工具散播信息时,如同那些纷纷报料新闻而不去施救的围观者。不禁让人想到,报料和拍照的目的又是为何?也许在报料的同时,受害者早已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而当大家用围观拍照替代施以援助,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一种冷漠和另一种伤害,大家为什么宁愿袖手旁观也不“该出手时就出手”,背后的原因怕是在救人时先从自身利益出发,担心救人后引火烧身,自己惹上麻烦脱不了干系。
危难之际挺身而出本是一种传统美德,但社会上好心施救者却被反咬一口的例子比比皆是。如震惊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彭宇相助跌倒老人,被污蔑成是“肇事者”,许云鹤搀扶摔倒老太却被告上法庭。这样的事件往往使那些心怀仁慈的民众犯“救人恐惧症”,使民众在“拔刀相助”时需做一番认真的思量,使那些围观者宁愿拍照也不敢趋前一步救助受伤者。
很难说那些拍照者都是铁石心肠,内心没有见义勇为精神,但现实情况是我们需要让这些围观者变成身体力行者。近期,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了一项《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笔者以为,这项被称为“好人法”的规定在一定程度能够为好人撑起一把保护伞,消除好人做好事的顾虑,因此,我们有必要期待类似这样性质的法规在各地建立和完善,让好人不再“袖手旁观”,让“雷锋精神”继续传承下去。(特约评论员 李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