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一纸法令,再次引发了对孝行的讨论。所谓尽孝,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子女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穿、住、行,生活物质达到保障。同时,子女必须为父母提供感情上的关怀和心灵安慰,让他们从精神上感到喜乐和满足。在精神上,也就是从感情上对老人给予关怀、照顾和帮助更为重要。
何为孝?《说文解字》解释“孝”字:“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意思是说,子女要好好地对待父母。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也就是说,如果心没有敬仰、敬畏、敬爱之情,你所尽的赡养义务与养狗、与养马、与养其他动物就没有区别。父母一生赐给我们的恩德足让我们敬之、畏之、仰之、爱之。如果懂得父母的恩重如山、情深似海,在敬仰的大前提下,尽孝就是我们报恩、还债、教育后代的本能反映,是我们一生报不尽的恩、还不完的债。
“仁、义、礼、智、信、忠、孝、悌、节、恕、勇、让”这十二字的精华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而其中的“孝”文化在儒家思想精髓中一直是其核心的精华。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这样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第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悌是仁的基础,在儒家思想中,孝之道不仅仅体现在对父母的赡养,更应该着重于对父母和长辈的尊重。尽孝道是人之最低的道德标准。不孝者,不仁,无信,也属不智。
净化社会风气,除了必须进行法制教育,更要从宣扬传统孝德开始。孝心是一种传统美德,孝敬和赡养着老人,又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每个人都是父母生,父母养,每个人都有义务和权利去善待自己的父母。百善孝为先,孝顺的人才会去爱别人,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与爱戴。有了“老吾老及人之老”的境界,人人都做到能以和蔼的态度关爱天下的老人,这就是行孝的最高境界,也是我们需要大力弘扬的行孝之道。
孝,这种情感是无法用多么精美的文字来褒奖的。孝,是儿女们对父母亲的爱所做出的回报行动。它可以使两代人之间没有隔膜,能心心相印。儿女们对父母的孝心是父母对儿女的关爱的回报,孝心无价。(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