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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让咱“常回家看看”
http://wmf.fjsen.com  2013-07-31 15:58:25  来源:河南日报
    

老龄化社会需要“精神关怀”

“常回家看看”入法,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是当下中国的现实。据统计,1999年,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就占到总人口的10%,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高达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

与“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相比,流动性是现代社会的鲜明特征。无论城乡,年轻人在异乡打拼都司空见惯,目前我国仅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就有2.6亿人。

与流动性社会相对应的是大量“空巢”老人对孩子的孤独守望。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以上“空巢”老人数量超过1亿人,占老人总数的一半以上。

据全国老龄办201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农村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达到了38.3%,上升速度比城市更快。

“儿子和媳妇常年在外打工,今年春节都没有回来过,平时会往家打电话问候问候,我们老两口在家照顾在村小学读书的孙子。”尉氏县大马乡周家村的一位老人告诉记者,村上像他这样的空巢老人很多,“村上60岁以下的男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了,只有老人和小孩留在家里。”这是当前广大农村的缩影。

另有一组数据更加凸显“精神满足”之于老年人的必要和迫切。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6月3日发布了《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全国有7000多万老年人都有比较高程度的抑郁症状,占60岁以上老人总数的40%。

另有资料表明,在各类老年人疾病中,有50%~80%是源于老年人的心理疾病,其中约70%的心理疾病主要是因为老年人缺少精神关怀所致。并且,我国老年人心理疾病正呈逐年上升趋势。

基于此,有学者认为“常回家看看”属于精神赡养的范畴,它包括三个维度,即人格尊重、成就安心和情感慰藉;换言之,精神赡养必须同时满足老年人的自尊需求、期待需求和亲情需求。“很遗憾,目前‘精神赡养’被忽视,很多人简单认为‘让老人吃饱穿暖’就是孝顺、就算尽了为人子女的赡养义务。”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一位社会学研究者认为。

记者发现,其实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有关于老年人精神需求的规定,该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而引发广泛争议的新法第18条规定只不过是对其进行了强调和细化。

“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结果,也是关于赡养老人与时俱进的表现。因此,围绕新法第18条规定的批评或争议,其本身就很有意义,客观上传播了‘精神赡养’的理念,使老人们的精神需求得到更多关注。”山东大学传播学教授周树雨说。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