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踩踏草坪、乱贴野广告、组团式闯红灯等不文明乱象,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的难题。这些不文明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因为没用“紧箍咒”,缺少相应的刚性约束,没有给予必要的惩处。
个人的文明行为究竟该如何养成?笔者以为,一要靠道德的感染与教化,靠环境的熏陶和影响;二要靠规章制度的约束。然而,长期以来,对各种不文明现象,大多只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谴责,不文明现象虽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却不见有人真“打”。建章立制长期得不到重视和坚持,久而久之,一些人即使犯了众怒,却依然像在如来佛掌中撒尿的孙猴子一般,摆出一副“看你能奈我何”的架势。指责对这种人显得苍白无力。道德的劝导教化之功,是以人们的自省向善为前提,对那些自制能力极差的人,所起的作用只能是微乎其微,甚至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为文明立下规矩,给不文明行为用“紧箍咒”,方能建立起现代文明社会的井然秩序。我们看到,国内一些城市针对“组团式闯红灯”,制定出台了处罚办法,用制度为不文明现象画下“红线”,一旦有人越线就会受到惩罚。尽管对这种“立章建制”的做法,看法尚不统一,也有一些微词,其效果却是显而易见的,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现象在已经“立章建制”的城市就得到了遏制。窃以为,为不文明现象建立白纸黑字的规矩,绝不是小题大做,更不是“杀鸡用牛刀”。因为,如果不能让那些自制力差的破坏规矩者受到惩戒、吸取教训,他们就会对规矩视而不见,而“羊群效应”和从众心理就会导致更多人效仿,从而,道德的感染与教化作用也就会荡然无存。只有道德的感染与教化,加上规章制度的约束,二者相辅相成,方能为文明新风保驾护航。
当然,立规用规要长久,不能搞运动或“一阵风”。只有秉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互不偏废,陋习才会渐行渐远,文明新风方能拂遍西秦大地。久而久之,文明将不再是出于对“紧箍咒”的被动服从,而会入脑入心,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生活习惯。(晓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