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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为何形同虚设
http://wmf.fjsen.com 2013-07-31 15:50:14 来源:中国文明网
7月1日,最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不常回家看看将被认定违法。”人们将“常回家看看”期冀于“探亲假”。然而,相关法律条文中的“探亲假”已实施32年,许多人对此却表示:“不知道、不敢休、休不起”。(2013年7月8日,新浪网)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0多位年轻人,当记者告知他们可以休探亲假时,90%以上的人都表示不知情。在企业工作5年多的于先生说,自己进公司两年,按说每年可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但一天没休不说,还经常加班。在采访中,很多外地来工作的年轻人均表示,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都推行不开,更不要说“探亲假”了。
为何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如此“可望而不可求”?为何如此“形同虚设”?对于那些分隔两地的子女和父母来说,探亲是一种无比珍贵的精神慰藉。但是自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公布后,32年来都未曾进行过修改,以至于很多人都淡忘了“探亲假”这一权利。而要想“探亲假”可望而可求,国家就还需要对探亲假的规定更细化,与时俱进的进行修改。
而除此“探亲假”外,国家相关法律出台的还有“路程假”、“陪产假”等假期,均为在职职工可享受的合法假期,而很多假期在操作层面上却出现了许多的问题。
苏全生表示,“《劳动法》中的诸多假期,在实施过程中,职工的权利与企业的利益一般很难平衡,导致实际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其实在我看来,不应利用法律的强制力去制约道德。法律条文出台后,如有违法都应受到惩罚。然而,企业、个人违反这些条例后,相关法律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惩罚措施,这就导致了“有法可依”,却难“执法必严”。(安静)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