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西安市有关部门透露,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2012年9月15日发生的九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1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在打砸日系车辆过程中,致人重伤的蔡某和寻某分别被判处十年和一年徒刑。凶手绳之以法,正义得到伸张,一切似乎都可以盖棺定论了。然而此案宣判所折射出的文明素质提升和公众道德建设问题,却不得不引人深思、发人深省,从而带给全社会更多的理性启示。
自去年日本政府的“购岛”闹剧以来,其右翼化倾向愈发变本加厉。不少地方的市民自发走上街头游行示威,抗议日本政府的侵略行径,表达了我国人民的正义立场和爱国精神,形成了维护主权、捍卫领土的强大声势。爱国主义是一种最诚挚最朴素的情感,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光荣使命。这种高尚情操、赤子之心弥足珍贵,这种正义表达天经地义,我们应该理解尊重、备加呵护,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表达爱国热情,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爱好和平、抗击侵犯的正义力量。但遗憾的是,在主旋律之外,还是在某些城市发生了一些不和谐音:冲击正常营业的日资企业、打砸日系车辆,甚至戕害同胞。而这些施暴者在做出上述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时,居然都无一例外的为自己冠上“爱国”这一冠冕堂皇的词汇。
理性爱国才是真正的爱国。理性爱国首先是合法爱国,而不是违法爱国。违法爱国不是爱国,而是误国、害国。即便是抗议示威,也应当文明有序、冷静理智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让世界看到国人的团结、智慧与勇气,彰显国家的坚定、开放与自信,才能更有效地凝聚起捍卫民族尊严的强大力量,赢得国际社会更多的理解、尊重与支持。假如爱国表达不能在一个理性和合法的范围内,那么就等同于勾结日本右翼作恶,引国人互殴,遭外人耻笑,岂非亲者痛、仇者快?
作为一个有着灿烂文明历史的泱泱大国,我们的公民在表达自己的爱国主义热情时,应该坚守民主法治、文明理性的底线。爱国不需要理由,但需要理智。爱国主义从来就不是抽象的,它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正如央视著名评论员崔永元所说:“没有基本的是非是因为没有基本的教养,没有基本的教养是因为没有基本的教化。不看重法律,不培养公民,打砸抢烧会成为表达习惯。”这恐怕才是本案宣判终结带给世人的最终启示:重视道德法治建设,提升全民文明素质。(陈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