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掏钱为店家装广告牌
导报记者昨日还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鼓浪屿家庭旅馆、轮渡中山路周边、槟榔等厦门32条路段的商铺户外广告牌,都要全新变脸亮相了。
导报记者昨日获悉,这些广告牌全新规划,并由政府出资制作。整改之后,商铺还是原来的商铺,商品也没变,变化的是沿街的门脸。全新的广告牌大小差不多,但颜色和字体却各异,看过去赏心悦目。
今年,厦门将再对文园路、凤屿路、仙岳路、禾祥东路、大学路、民族路、思明南路、同安路、镇海路、体育路、莲岳路、长青路、屿后路、屿后南里、槟榔市场、莲前东路等19条道路广告牌进行整改,整改总平方数为17435平方米。
导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每条路段的广告牌设计都有自己的风格个性,比如,文屏路整体用镂空雕刻。“主要依据建筑风格来设计,骑楼的广告牌风格与写字楼就不同。”工商人员说。
路段的广告牌统一设计制作,店家在统一的广告底牌、字体等突出自己的特色。而且,这些广告牌的制作费用全部由政府出资,店铺不用花钱。
据介绍,厦门今后拟计划申报制作的路段还有23条,分别为大同路(轮渡段)、鼓浪屿岛范围内家庭旅馆户外广告、万寿北路、公园南路、湖滨中路、禾祥西路等,总长度31130米(不含鼓浪屿)。
专家说法
广告牌坠落砸中行人 广告牌所有人要负责
广告牌砸中行人和过往车辆,谁该负责?
昨日,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方青、朱福惠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均指出,广告牌的所有人要对事件负责,并给受害人相应的赔偿。
宋方青指出,厦门有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另外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若广告牌掉落砸到了人等,广告牌的所有人需负责。这也就是说,广告牌是谁打出来的,那么他要负相应的责任。
朱福惠则表示,对于悬挂在屋外的广告牌,根据相关条例,在找不到广告悬挂者时,广告悬挂所在地的管理者或业主如不及时排除存在隐患的广告牌,其也需负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陈楠 |